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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全民健康保險加強山地離島地區醫療服務作業方案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2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0年2月26日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醫字第90003759號公告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衛生
/
健保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4年5月25日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醫字第84006060號公告訂定發 布全文 8點;自84年3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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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84年6月15日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醫字第84010048號公告修正發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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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 85年10月1日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醫字第85022028號公告修正發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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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85年12月13日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醫字第85025665號公告修正發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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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 86年5月20日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醫字第86010034號公告修正發 布第 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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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中華民國 90年2月26日中央健康保險局健保醫字第90003759號公告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