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866
人,瀏覽人次:
88279631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勞務中心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4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4月1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字第 1110021004號 令發布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
組織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2年10月30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字第10200 79663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條及編制表,自102年11月1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4年2月26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字第1040009556號令修正 發布編制表,並自102年11月1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11年4月1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人字第 1110021004號 令發布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