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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聯絡協調服務作業規範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1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第1020085431B 號函自102年11月1日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5年9月28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訂定發布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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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9月11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壹字第0960012 96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8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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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6月1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壹字第1000006 989 號函修正發布第 5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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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2年11月21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第1020085431B 號函自102年11月1日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