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因應非理性陳情行為處理作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9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9月10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服字第1040075071號 函訂定發布全文4點,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 處務

法規異動

訂定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