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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醫療體系北部區域管理會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月10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醫字第 1020095818C 號函自102年11月1日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
輔導管理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7年7月16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字第0970003 150號函訂定發布全文7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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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8月1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字第1000004 519 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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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0年8月12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字第100000 4818號函修正發布第2點、第3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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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3年1月10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醫字第 1020095818C 號函自102年11月1日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