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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醫療機構醫療業務委託經營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2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字第10200 7406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點,並自102年1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 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醫療機構醫療業務委託經營原則)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
就醫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5月11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字第0990002 178號函訂定發布全文6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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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9年12月7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字第0990006 345號函修正發布第4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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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2年10月22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陸字第10200 7406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6點,並自102年11月1日生效(原名稱:行 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醫療機構醫療業務委託經營原則)
法規異動
修正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