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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全部供給制安置就養退除役官兵安置調整作業規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6年07月0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6年7月5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09600113 10號令發布廢止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
/
就養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4年6月23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0940011 854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並自94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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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6年7月5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輔貳字第09600113 10號令發布廢止
附件下載
附表一-(全銜)安養、服務機構全部供給制就養榮民調整內住、外住及異動申請表
附表二-(全銜)榮譽國民之家全部供給制內住就養榮民調整外住申請表
法規異動
廢止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