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銀行對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特別融資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中央銀行臺央業字第1020052001號令修正發布第2點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中央銀行 / 業務

法規異動

修正

(融資原因)
二、存保公司為辦理存款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至第三十條及第四十一條第
    二項規定事項,得報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轉洽
    本行申請核定給予特別融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