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家型科技計畫育成試辦方案
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8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8月25日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科會前字第1110054508號函 修正發布第4點,並溯自111年7月27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國家科學

法規異動

修正

四、領域評選會之組成
    領域評選會置召集人一人,由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下簡稱國科
    會)主任委員兼任之;委員八人至十人,除召集人為當然委員外,其
    餘委員由國科會主任委員就行政院主管科技之政務委員、中央研究院
    院長、國科會副主任委員、相關部會首長或副首長、研究機構首長及
    學者專家派(聘)兼之。代表機關(構)擔任委員者,應隨其本職進
    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