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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產品安全用藥(吉園圃)標章核發使用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5月18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5月1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91069236A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處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8年12月20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8)農中字第 0820023號公告訂 定發布全文11點,並溯自88年7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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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9年5月18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字第 1091069236A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農產品安全用藥(吉園圃)標章圖樣
附件二-農產品安全用藥(吉園圃)標章首次使用申請審核表
附件三-農產品安全用藥(吉園圃)標章使用約定書
附件四-農產品安全用藥(吉園圃)標章使用申領核發表
附件五-農產品安全用藥(吉園圃)標章續約使用申請審核表
附件六-違反「農產品安全用藥(吉園圃)標章核發使用要點」處理原則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