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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重大病害通報及緊急應變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9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9月2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1041700404號函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重 大病害通報及緊急應變措施)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林業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2年4月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字第0920030438號公告訂定發 布全文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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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4年9月2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林務字第1041700404號函修正 發布名稱及全文11點,自即日生效(原名稱: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重 大病害通報及緊急應變措施)
附件下載
附圖-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重大病害緊急應變小組組織架構圖
附表一-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重大病害緊急應變中心通報單
附表二-瀕臨絕種保育類野生動物重大病害緊急應變小組通報單
法規異動
修正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