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漁船所有人申請漁船保險全年保險費之補助,應於保險期間內提出 申請。但符合第八條第二款至第五款所定情形者,應於保險期間屆滿前 三個月至屆滿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 前項申請人應填具申請書及檢附下列文件,送交申請人所屬區漁會或動 力漁船所在地區漁會: 一、保險單副本。 二、漁業執照影本。 三、保險期間繳費證明單。 前項申請案件有文件不符、不備或其他欠缺情形應補正者,收件區漁會 應通知申請人於文到七日內補正;區漁會並應於月底前,將前一個月所 有申請案件轉送漁業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