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589
人,瀏覽人次:
825759580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九十一年九月一日至九十二年八月三十一日休漁期獎勵金核發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4月2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4月2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011321349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漁業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8月1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 0911321209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3點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101年4月24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011321349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漁申請書(請註明指定性或自願性休漁)
附件二-漁船進出港時間明細表
附件三-自願性休漁領據
附件四-配合指定性休漁申請書
附圖一-自願性休漁獎勵金核發作業流程圖
附圖二指定性休漁獎勵金核發作業流程圖
附件五-區漁會或公會休漁漁船清冊
附件六-號漁船休漁獎勵資格審核表
附件七-縣(市)政府辦理休漁獎勵經費分析表
附件八-各噸級別休漁獎勵金額標準表
法規異動
廢止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