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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漁船海難災害緊急通報及應變作業程序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6月22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0年6月2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1001320923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漁業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4年8月31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0941321574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14點;並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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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0年6月22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漁字第1001320923號令廢止, 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