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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漁船違反作業時限或延長作業規定逾期返港、漁船出海作業未依規定配置各級船員及船長或輪機長無故離船之處分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1年3月29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1年3月2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111324825號令發布 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漁業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1年6月25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81)農漁字第1040461A號訂定發 布全文 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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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1年3月29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授漁字第1111324825號令發布 廢止,並自即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