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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農業部因應美國關稅養殖產業支持措施作業原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8月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4年8月6日農業部農授漁字第1141546607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附 件一、附件三至附件七,其生效日期由農業部另行公告之(中華民國 114 年8月7日農業部農綜字第1140013394號公告,定自114年8月7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漁業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114年4月21日農業部農授漁字第1141545322號令訂定發布全文8 點,其生效日期由農業部另行公告之(中華民國 114年8月7日農業部農綜 字第1140013394號公告,定自114年8月7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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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14年8月6日農業部農授漁字第1141546607號令修正發布第3點附 件一、附件三至附件七,其生效日期由農業部另行公告之(中華民國 114 年8月7日農業部農綜字第1140013394號公告,定自114年8月7日生效)
附件下載
附件一-支持措施之獎勵項目、對象、資格條件、基準及金額
附件二-獎勵漁業冷鏈設施(備)新建與更新升級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
附件三-推動合作生產獎勵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
附件四-選購優質種苗獎勵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
附件五-投保漁產業保險獎勵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
附件六-水產品安全檢測獎勵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
附件七-獎勵取得國際認驗證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
附件八-辦理國內養殖漁產品行銷活動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
法規異動
修正
三、前點支持措施之獎勵項目、對象、資格條件、基準及金額如附件一, 其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如附件二至附 件八。
附件一-支持措施之獎勵項目、對象、資格條件、基準及金額
附件二-獎勵漁業冷鏈設施(備)新建與更新升級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
附件三-推動合作生產獎勵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
附件四-選購優質種苗獎勵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
附件五-投保漁產業保險獎勵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
附件六-水產品安全檢測獎勵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
附件七-獎勵取得國際認驗證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
附件八-辦理國內養殖漁產品行銷活動之申請程序、受理單位、期限、應備文件及應遵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