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384
人,瀏覽人次:
854279444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公告禁止搬運廚餘案件裁罰基準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2年12月20日農業部農授防字第1121473014號令廢止,並自即 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農業
/
畜牧獸醫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10年8月27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防字第1101472140號令訂定發 布全文3點,並自即日生效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 112年12月20日農業部農授防字第1121473014號令廢止,並自即 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