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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設置職工退休基金保管運用及分配辦法實施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7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0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中華民國90年7月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0)臺勞動3字0028785號函發布自90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勞工
/
勞動條件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69年3月1日財政部(69)臺財稅字第31787號函訂頒全文1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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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0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中華民國90年7月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0)臺勞動3字0028785號函發布自90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