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營利事業設置職工退休基金保管運用及分配辦法實施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7月0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0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中華民國90年7月2日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90)臺勞動3字0028785號函發布自90年7月1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勞工 / 勞動條件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