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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標示審議會設置要點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1090018306C號函自 即日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組織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9年1月29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0990010700號公告訂 定全文1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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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3月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1010017219號函修正 發布全文1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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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103年3月12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1030020628號函修正 發布第4點、第5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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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103年6月10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1030047601號函修正 發布第7點至第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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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9年3月16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管字第 1090018306C號函自 即日停止適用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1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