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7日環境部環部空字第1131085287號令修正發布全文1 0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空氣品質保護

立法總說明

老舊車輛汰舊換新空氣污染物減量補助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於一百
十二年一月十一日訂定,迄今未修正,為延續及擴大各車種汰換之經濟誘
因,鼓勵民眾淘汰老舊車輛及推動運具電動化,改善國內空氣品質,逐步
達成國家淨零排放之目標,爰修正本辦法,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補助之電動車輛定義。(修正條文第二條)
二、延長補助期間,並配合調整申請補助期限及相關申請規定。(修正條
    文第四條至第六條)
三、新增汰舊換新車種之樣態及其減量效益歸屬額度。(修正條文第八條
    附表)

法規異動

修正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