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第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之。
本標準所列土壤中物質濃度,受區域土壤地質條件及環境背景因素影響 ,經具體科學性數據研判非因外來污染而達本標準所列污染物項目之管 制值,得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後,不適用本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