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會(以下簡稱本會)為強化 績效管理制度,考評所屬副執行秘書、組長及副組長(以下簡稱管理 幹部)之工作績效,以求責任與薪酬對等原則,提昇組織管理效能及 服務品質,特訂定本要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