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執行塗料之揮發性物質含量檢測,援引美國材料及試驗協會方法(ASTM D2369-20 ),且考量檢測實務需求,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九條第 三項,訂定「塗料之揮發性物質含量檢測方法( NIEA A743.11C)」,其 要點如下: 一、本方法適用於溶劑型或水性塗料之揮發性物質含量測定。 二、本方法將適量之塗料樣品均勻地分散於鋁箔製秤盤中,置於攝氏一百 十度加減五度烘箱內,加熱六十分鐘後,測定其重量損失,計算樣品 中揮發性物質之重量百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