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塗料之揮發性物質含量檢測方法(NIEA A743.11C)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0月3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10月30日環境部環部授研字第1135114055號公告訂定發布 ,並自114年2月1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立法總說明

為執行塗料之揮發性物質含量檢測,援引美國材料及試驗協會方法(ASTM
 D2369-20 ),且考量檢測實務需求,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九條第
三項,訂定「塗料之揮發性物質含量檢測方法( NIEA A743.11C)」,其
要點如下:
一、本方法適用於溶劑型或水性塗料之揮發性物質含量測定。
二、本方法將適量之塗料樣品均勻地分散於鋁箔製秤盤中,置於攝氏一百
    十度加減五度烘箱內,加熱六十分鐘後,測定其重量損失,計算樣品
    中揮發性物質之重量百分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