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燃料中硫、氯、氟及溴含量檢測方法(NIEA M217.01C)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2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113年12月26日環境部環部授研字第1135117370號公告訂定,並 自114年4月1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立法總說明

為執行燃料中硫、氯、氟及溴含量檢測,爰引英國標準協會所訂方法( B
S EN 15408),且考量檢測實務需求,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十九條第三
項、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五條及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十一條第三項,訂定
「燃料中硫、氯、氟及溴含量檢測方法( NIEA M217.01C)」,其要點如
下:
一、本方法適用於固態生質燃料中硫、氯含量及固體再生燃料中硫、氯、
    氟及溴含量檢測。
二、本方法係將前處理至粒徑小於一公釐之燃料樣品,在含有氧氣之燃燒
    容器中燃燒,樣品中鹵化物及硫化物燃燒後產物經吸收液吸收後,分
    別轉換為硫酸鹽、氯鹽、氟鹽及溴鹽。使用離子層析儀或其他適當設
    備定量吸收液中之硫酸鹽、氯鹽、氟鹽及溴鹽濃度,換算成樣品中硫
    、氯、氟及溴含量;自動分析設備亦可作為分析替代之儀器使用,如
    紅外線偵測硫含量測定儀或元素分析儀分析樣品中硫及氯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