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燃料中灰分及可燃分檢測方法(NIEA M215.02C)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4年6月17日環境部環部授研字第1145107420號公告訂定,並自 即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立法總說明

為執行固態生質燃料及固體再生燃料中灰分及可燃分檢測,爰引國際標準
化組織所訂方法(Solid biofuels-Determination of ash content, ISO
18122, 2022)及(Solid recovered fuels-Determination of ash cont
ent, ISO 21656, 2021),且考量檢測實務需求,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四
十九條第三項、廢棄物清理法第七十五條及氣候變遷因應法第四十一條第
三項,訂定「燃料中灰分及可燃分檢測方法( NIEA M215.02C)」,其要
點如下:
一、本方法適用於固態生質燃料及固體再生燃料中灰分及可燃分檢測。
二、本方法係將燃料樣品經破碎處理至粒徑小於一公釐後,取適量樣品於
    攝氏五百四十度至五百六十度高溫爐中,在控制之加熱時間、樣品量
    及設備規格條件下燃燒灰化,冷卻後稱重求其殘餘重量,即為樣品之
    灰分。樣品之可燃分通常不直接測定,而由樣品量減去水分及灰分含
    量而得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