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水中生化需氧量檢測方法(NIEA W510.56B)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6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4年6月25日環境部環部授研字第1145107756號公告訂定,並自 114年10月1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立法總說明

為執行水中生化需氧量之檢測,援引美國公共衛生協會檢測方法(APHA, 
24th ed., Method 5210 B.),且考量檢測實務需求,爰依水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八條,整併現行檢測相關規定,訂定「水中生化需氧量檢測方法(
NIEA W510.56B)」,其要點如下:
一、本方法適用於地面水體、地下水、放流水及廢(污)水中生化需氧量
    檢測。
二、水樣在攝氏二十度恆溫培養箱中暗處培養五天後,測定水樣中好氧性
    微生物在此期間氧化水中物質所消耗之溶氧,即可求得五天之生化需
    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