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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污泥及沉積物中重金屬檢測方法-酸消化法(NIEA R353.00C)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7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廢止 (中華民國101年6月2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 署檢字第1010052454號公告廢止,並自101年7月3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行政 /
環境保護
/
檢驗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11月28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檢字第0910083731號公告訂 定發布全文11點;並自公告日起三個月後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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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101年7月31日廢止 (中華民國101年6月21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 署檢字第1010052454號公告廢止,並自101年7月31日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11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