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名詞定義)
本處理原則用詞定義如下:
(一)相關市場:指事業就一定之商品或服務,從事競爭之區域或範
圍。
(二)需求替代:指事業調整特定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時,交易相對
人能夠轉換至其他商品或服務,以取代該特定商品或服務之情
形。
(三)供給替代:指事業調整特定商品價格或服務報酬時,競爭者或
潛在競爭者能夠提供其他具替代性之商品或服務,以取代該特
定商品或服務之情形。
(四)產品市場:指在功能、特性、用途或價格條件上,具有高度需
求或供給替代性之商品或服務所構成之範圍。
(五)地理市場:指事業提供之特定商品或服務,交易相對人可以很
容易地選擇或轉換其他交易對象之區域範圍。
(六)多邊市場:指事業提供平臺,促進二個以上用戶群體之使用者
進行互動,並具有間接網路效應,以創造商業價值之市場結構
。
(七)間接網路效應:指特定用戶群體之使用者透過平臺取得商品或
服務之價值,受平臺其他用戶群體使用者數量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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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產品市場界定之考量因素)
本會就案關商品或服務之需求替代、供給替代進行界定產品市場時,
得考量下列因素:
(一)產品價格變化或價格結構。
(二)產品特性、用途或對交易行為之影響。
(三)產品技術、規格或標準所形成之相容性或互補性。
(四)多邊市場結構下,平臺業者之經營模式、用戶群體間之交易關
係或間接網路效應。
(五)產品間曾經出現替代關係之情形。
(六)交易相對人在不同產品間之轉換成本大小。
(七)產品價格調整時,交易相對人因價格變化而移轉購買之程度。
(八)交易相對人及競爭事業對於產品間替代關係之看法。
(九)相關法規或行政規則對市場競爭之影響。
(十)其他與產品市場界定相關之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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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地理市場界定之考量因素)
本會就案關商品或服務之需求替代、供給替代進行界定地理市場時,
得考量下列因素:
(一)不同區域間產品價格變化及運輸成本大小。
(二)產品特性、用途及所在區域使用語言與在地文化。
(三)交易相對人在不同區域購買產品之交易成本大小。
(四)交易相對人對產品獲取之便利性。
(五)交易相對人在產品價格調整時,選擇至不同區域購買之情況。
(六)交易相對人及競爭事業對於產品區域間替代關係之看法。
(七)相關法規或行政規則對市場競爭之影響。
(八)其他與地理市場界定相關之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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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市場界定之分析方法:合理可替代性分析法)
合理可替代性分析法指以交易相對人之認知,審酌個案所涉及之商品
或服務與其他商品或服務在功能、特性、用途、價格或競爭之地理區
域上是否具有合理可替代性進行界定產品市場或地理市場。至於彼此
間之替代程度如何始得構成同一相關市場,應依具體個案事實予以判
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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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市場界定之分析方法:假設性獨占者檢測法)
假設性獨占者檢測法是指假設市場上有一獨占者,檢測該假設性獨占
者在進行微幅但顯著的非暫時性價格調漲前後之利潤變化情形;當價
格調漲使該假設性獨占者利潤減少,則表示原先界定之相關市場太小
,而須將其他具替代性之產品或地理區域納入,再重複進行檢測,直
到價格調漲而該假設性獨占者不減少利潤為止,即完成相關市場界定
。
運用假設性獨占者檢測法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一)在使用假設性獨占者檢測法界定相關市場時,選取之基準價格
宜為市場競爭性價格。
(二)至於價格上漲幅度,一般情況下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但在
具體個案判斷時則依案件涉及之產業或市場特性調整價格上漲
幅度。
(三)運用假設性獨占者檢測法界定相關市場時,尚須依第四點或第
五點所列各項因素綜合考量。
多邊市場結構下,運用假設性獨占者檢測法,需考量間接網路效應,
倘價格為零時,可選取品質或成本等因素,取代價格變化進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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