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指引依「銀行業及其他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之金融機構防制 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訂定,以防制洗錢及 打擊資恐為目的,內容涵括我國電子支付機構如何辨識、評估各項業 務之洗錢及資恐風險,以及制訂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計畫等面向,作 為執行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