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盤後定價交易買賣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6月2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3年6月2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1 03001518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9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3 年6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030022460號函)
法規體系: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期貨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9年3月2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89)證櫃交字 第07865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11條;並自89年4月5日起實施(中華民國89 年3月15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9)臺財證(三)字第23376號函 准予備查)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2. 中華民國89年11月27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89)證櫃交字 第44626號公告修正發布第3條、第5條、第8條至第10條條文;並自90年 1月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89年11月13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9 )臺財證()3字第85324-1號函准予備查)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3. 中華民國 91年6月11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91)證櫃交字 第21922號公告修正發布第5條條文;並自90年7月1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 1年6月3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91)臺財證3字第09100127988 號函准予備查)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4. 中華民國94年11月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094 0028526號公告修正發布第9條條文;並自94年11月14日起實施(中華民 國 94年10月13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4字第0940144749號 函及 94年10月28日金管證四字第第0940149070號函)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5. 中華民國95年12月12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債字第09 50033135號公告修正發布第2條條文;並自公告日起實施(中華民國95年 12月8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1字第0950147118號函准予備 查)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6. 中華民國102年12月24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1 020032439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9條條文,並自103年1月6日起實施 (中華 民國102年12月2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0200519181號函 )
本資料僅供會員查閱,若您尚未加入會員,請加入會員。
7. 中華民國103年6月20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交字第1 0300151881號公告修正發布第9條條文,並自即日起實施(中華民國103 年6月17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030022460號函)

法規異動

修正

委託人於同一日等價成交系統交易及盤後定價交易,買進及賣出同一有價
證券,不得互為相抵辦理給付結算。但融資買進與融券賣出同一有價證券
,以資券相抵方式辦理給付結算及依「有價證券當日沖銷交易作業辦法」
於同一日等價成交系統交易之買賣與盤後定價交易間,反向沖銷同種類有
價證券,採相抵方式辦理給付結算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