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上櫃公司宜經由捐贈、贊助、投資、採購、策略合作、企業志願技術 服務或其他支持模式,持續將資源挹注文化藝術活動或文化創意產業,以 促進文化發展。
為鼓勵企業支持文化藝術活動並促進文化永續發展,予以增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