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有價證券交易紛爭調處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7年11月1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87年11月16日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87)臺財證(二)字第 94266號函准予備查(中華民國87年11月25日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 (87)中證商業字第01350號公告發布廢止;並自即日起施行)
法規體系: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期貨

法規異動

廢止14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