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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證券商經營利率及債券衍生性商品業務之自有資本適足比率制度
時間:
中華民國93年7月2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3年7月26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93)證櫃債字 第20510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2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3年7月8 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二字第 0930003260號函准予核備)
法規體系: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期貨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3年7月26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93)證櫃債字 第20510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2點,並自即日起實施 (中華民國93年7月8 日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二字第 0930003260號函准予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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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證券商經營利率及債券衍生性商品業務之自有資本適足比率制度
法規異動
訂定2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