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受託辦理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第一項取得股份申報及公告案件審查作業程序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13年4月17日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櫃視字第11 300584671號公告訂定發布全文5條,自113年5月10日起適用(中華民國113 年4月10日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交字第11301329321號公告)
法規體系: / 行政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證券期貨

法規異動

訂定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