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新設購置及拆除改增擴遷建法院辦公廳室評估審查要 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8月3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8月31日司法院院臺廳司一字第1040023447號函修正發布名 稱及全文10點,並自即日生效(原名稱:司法院及所屬各機關新設、購置 及拆除改、增、擴、遷建法院辦公廳室評估審查要點)
法規體系: / 司法 / 院務

法規異動

修正10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