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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司法院暨所屬機關電話撥接帳號管理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02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3年2月10日廢止(中華民國93年2月10日司法院(九三)院臺資二 字第04025號函發布廢止)
法規體系:
/
司法
/
院務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86年8月25日司法院(86)院臺資字第19286號函訂定發布全文8點 ;並自發布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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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93年2月10日廢止(中華民國93年2月10日司法院(九三)院臺資二 字第04025號函發布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8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