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交通事業人員考試規則(以下簡稱本規則)自四十九年十二月十
九日訂定施行後,曾歷經五十四次修正,最近一次於一百十一年三月十六
日修正發布,自一百十二年一月一日施行。
鑑於本規則所訂之鐵路、公路人員考試,因原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於一
百十三年一月一日改制為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原交通部公路總局
及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之人事制度業分別於一百零七年一月十五日及一
百零七年二月十二日改為官等職等併立制,其人員進用改為自行遴用或由
其他考試取才,用人機關交通部暨所屬機關(構)已無於本考試取才需求
,爰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廢止本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