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沿革: |
中華民國96年12月10日內政部台內警字第0960871681號、銓敘部部特三字
第0962853549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名稱及第1條、第14條;刪除第8條條文 (
原名稱:警察人員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中華民國107年4月27日行政院院臺
規字第1070172574號公告第14條第 2項所列屬「海岸巡防機關」之權責事
項原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所屬機關」管轄,自107年4月28日起改由「
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所屬機關(構)」管轄;各該規定所列屬「行政院海
岸巡防署」之權責事項,自107年4月28日起改由「海洋委員會」管轄;第
17條之2所列屬「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之權責事項,自 107年4月28日起改
由「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構)」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