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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臺北松山機場回饋金分配及使用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4年6月1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法綜字第 104317935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9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民政類
/
區里行政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104年6月1日臺北市政府(104)府法綜字第 10431793500號令訂定 發布全文9條,自發布日施行
法規異動
訂定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