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文山區行政中心禮堂場地收費基準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4月06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4月6日臺北市文山區公所(101)北市文秘字第10133522101 號令訂定發布全文6點,自101年4月1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民政類 / 區里行政目

法規異動

訂定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