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國家重要節慶插掛國旗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7月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7月4日臺北市政府(105)府授民宗字第10531809501號函修 正發布第4點,並自105年7月15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民政類 / 宗教禮俗目

法規異動

修正

四、插掛國旗之期間如下:
  (一)開國紀念日暨行憲紀念日:十二月廿五日至次年一月三日。
  (二)國慶日暨臺灣光復節:十月十日至十月廿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