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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使用牌照稅現金退稅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1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1月25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九十五北市稽機乙字第095601479 00號函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財政類
/
組織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89年12月19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九北市稽收甲字第8912738400號函 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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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2年6月17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二北市稽機乙字第09290602600號函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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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93年8月12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九十三北市稽機乙字第093622607 00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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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4年5月31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九十四北市稽機乙字第094610185 00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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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5年1月25日臺北市稅捐稽徵處九十五北市稽機乙字第095601479 00號函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