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本處應設置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管道,將相關資訊於工作場所顯著之
處公開揭示。
申訴專線電話:23949211分機222
申訴專用傳真:23967116
申訴電子信箱:d03010521@gov.taipei
〔立法理由〕 因應市府電子信箱地址更改,本點修正申訴電子信箱地址,以符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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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處設置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評議委員會(以下簡稱本委員會),由
雇主與受僱者代表共同組成,負責處理工作場所性騷擾申訴案件,置
委員三至七人,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擔任會議主席,由處長指派之,
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得指定其他委員代理之,女性委員代表不得低於
二分之一,並得視需要聘請專家學者擔任委員。派遣勞工如遭受本處
員工性騷擾時,本處將受理申訴並與派遣事業單位共同調查,將結果
通知派遣事業單位及當事人。
〔立法理由〕 因應市府112年6月19日府授人考字第1123005160號函規定修正性騷擾申訴
處理委員會組成,委員至少應有三分之二為外部專家學者,本點並參考「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要點」調整修正
委員總人數,以符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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