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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商業管理處執行酒家、酒吧、舞廳、舞場、視聽歌唱、理容......怠金之裁處基準表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03月10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3月10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七府產業商字第09730641900號令廢 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建設類
/
商業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91年10月1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一府建商字第0910065900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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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3月10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七府產業商字第09730641900號令廢 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