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辦理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作業要點
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5年10月21日臺北市政府(105)府產業農字第 10532760500號令 修正發布附件一及附件二,並自105年11月1日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建設類 / 農林管理目

法規異動

修正

五、辦理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所需書表如附件一至附
    件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