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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氣體燃料導管承裝業登記申請須知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11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101年6月11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1)北市產業公字第10131 9227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建設類
/
煤氣事業及水電等特許業管理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63年10月7日第240次首長會報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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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80年4月2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北市建四字第18076號公告修正發布 全文 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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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4年2月28日臺北市政府八十四北市建四字第11408號公告修正發 布全文 3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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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96年11月7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九十六北市產業公字第09633 716500號函修正發布名稱及第3點及作業流程圖(原名稱:氣體燃料導管 承裝業登記申請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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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101年6月11日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101)北市產業公字第10131 922700號函自即日起停止適用
附件下載
附表一-甲級承裝業工具設備
附表二-乙級承裝業工具設備
附圖-作業流程圖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