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國民小學辦理特殊教育班應行注意事項
停止適用時間: 中華民國098年09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8年9月25日臺北市政府(98)北市教特字第09838668800號函停止 適用;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教育類 / 特殊教育目

法規異動

停止適用9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