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本局受理性騷擾申訴之管道如下:
申訴專線電話:二七二五六四0五
申訴專線傳真:二七二0五六二七
申訴電子信箱:boe63@tp.edu.tw
本局受理性騷擾申訴後,將指定專責處理人員協調處理。
〔立法理由〕 為配合本府電子郵件整併作業,將申訴電子信箱修正為本室公務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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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局於知悉有性侵害或性騷擾之情形時,應採取立即且有效之糾正及
補救措施,並注意下列事項:
(一)保護被害人之權益及隱私。
(二)對所屬場域空間安全之維護或改善。
(三)對行為人之懲處。
(四)對身心障礙者依其障別提供必要之協助。
(五)其他防治及改善措施。
〔立法理由〕 一、查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第1項後段:「……於知悉有性騷擾之情形時,
『應』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爰配合母法增補文字。
二、配合本府 111年6月7日府授社婦幼字第1113094024號函規定,增訂相
關文字,使本措施更能留意身心障礙者需求,提供必要資源與協助,
增列第四款文字,原第四款款次變更為第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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