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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政府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施工作業落實專任工程人員簽證制度作業要點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7年12月04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7年12月4日臺北市政府(97)府授工土字第09731836100號函廢止 (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工務類
/
營繕工程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91年12月6日臺北市政府(91)府工一字第09105989900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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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97年12月4日臺北市政府(97)府授工土字第09731836100號函廢止 (自即日起生效)
法規異動
廢止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