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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北市人行地下道認養須知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1月25日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95年1月25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工養字第09560022301號令廢止
法規體系:
/
臺北市
/
工務類
/
下水道管理目
歷史沿革
1.
中華民國 79年6月7日臺北市政府七十九北市工養字第76318號函訂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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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華民國 80年4月10日臺北市政府80奉市長核定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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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中華民國83年1月26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三北市工養字第80243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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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華民國85年6月17日臺北市政府八十五北市工養字第71052號函修正全文 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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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中華民國95年1月25日臺北市政府九十五府工養字第09560022301號令廢止
法規異動
廢止9條